生活礼仪,互尊原则
第一,与人交往,要热情而真诚.热情的态度,意味着对别人的隆重接纳,会给人留下受欢迎、受重视、受尊重的感觉,而这本来就是礼仪的初衷和要旨.当然,热情不能过火,过分的热情会使人感到虚伪和缺乏诚意.所以,待人热情一定要出自真诚,是尊重他人的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.如果心存不敬,却又要故意表现出热情,只会让人感到做作,引起反感.这一点在与客户及其他来访者打交道时尤为重要.不论来访者是不是客户,客户部的工作人员应都要热情接待;不论是不是自己的客户,我们都要热情真诚的为其服务.
第二,要给他人留有面子.所谓面子,即自尊心.即便一个毫无廉耻之心的人,也存在着一定的自尊心.失去自尊,对一个人来说,是一件非常痛苦、难以容忍的事情.所以,伤害别人的自尊是严重失礼的行为.
第三,允许他人表达思想,表现自己.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思想、表现自身的愿望.社会的发展,为人们弘扬个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.丰富的个性色彩和多元思想的共存,是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.因此,现代礼仪中的互尊原则,要求人们必须学会彼此宽容,尊重他人的思想观点和个性.